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 一 条 总 则
1、为更加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挥和特长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蚌埠医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 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原《蚌埠医学院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院字〔2017) 93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对已经取得我校正式学籍,进入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就读的学生,学校原则上允许其于一年级申请平级调整专业一 次(仅限一个专业),同一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本科第一批次专业。
2、鉴于目前学校教学资源有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只能有限度地开展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 基本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经学校确认后,认为其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录取分数不低于拟转入专业最低 录取分数线5分;第一学期必修课考试成绩无不及格且必修课 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以内。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经审核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在参加测试学生总人数的前90%以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申请转入专业与原录取专业录取类型不同的。
(3)申请转入专业在其生源地当年没有招生计划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第四条 办理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15~16周,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及实际报到学生人数确定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其当年实际报到学生数的3%与招生计划的缺额数之和),并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2、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18周向其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及《蚌埠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者所在院、系依据前述第三条相关条款进行初步审核后,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院、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再进行综合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各占50%)确定排名,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5、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第五条转入学生的管理
1、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准后,教务处统一对其进行学籍变更, 其学籍纳入转入专业在校生统一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负责。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申请毕业。
3、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一致,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应继续修读。
4、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学费。
第 六 条 附 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调整专业文件同时废止。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