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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原专业完成学业,若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可在一学年结束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原因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对口招生的。
(二)已转过专业的。
(三)不同招生类别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六)高考成绩的某门课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的。
(七)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应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填写《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所在二级学院和申请转入二级学院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转入相应专业;
(二)经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开学报到时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的新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到,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接收二级学院(含转专业在同一学院内进行的二级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信息登记及申请表的整理工作,并将转入本学院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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