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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据国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可优先考虑。
学生应在学校完成录取专业的学习。特殊情况下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由于医学类专业限制,二年级需要降级转专业。特殊原因学生提出转专业的,须为转入学部、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统一进行专业调整者。
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专业审批表”,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审查后视具体情况予以审核。
经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后同意转专业的,学校将在学生转专业手续审核期间对学生信息及拟转专业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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